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大力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风尚。认真贯彻实施中央、省、市人才发展规划,促进科技人才成长。2002年,经中共锦州市委同意,建立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制度。由锦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锦州市人事局(现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锦州市科学技术局(现锦州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联合组织实施锦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此奖项每两年评选一届,今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决定开展第五届锦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锦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奖项是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共同设立并组织实施,面向全市企事业广大在职科技工作者的重要奖项,其宗旨是激励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奋发进取,勇攀科学高峰,造就一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为把锦州建设成为辽西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强大智力支撑。
二、评选范围
凡在锦州(包括驻锦中省直单位)经济、科技、教育、卫生等领域从事科研及管理工作者,业绩突出,品德优良,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编(职)的科技工作者均可申报。曾获得往届全国、省、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不再参评。
三、评选原则
锦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促进科技进步和人才成长”的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学术道德。
(二)近三年来在业务工作中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新性成果,并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相当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或参与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是主要完成人,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2.在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技管理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科技人员。(经济效益情况须附财务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
五、评选名额
第五届锦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获奖人数限30名。
六、推荐单位
以各企事业单位(其中,含市级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县市区科协)为推荐单位。一级法人单位限报2人。
七、组织评选
成立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科协负责人及专家组成,评委会主任由市科协主要领导担任。锦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学术部,负责处理评奖工作中的日常事务。
八、表彰奖励
对获奖者以精神奖励为主,由组织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评选结果通报获奖者所在单位,作为考核使用或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九、材料申报要求
各单位报送推荐申报的候选人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望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1.纸质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报电子版)。申报表是评审的重要依据,须严格按“填表须知”填写。通知及申报表下载:www.jzast.org.cn;
2.被推荐人身份证、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并装订成册列出目录。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科技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重要论文及著作(需提供封面、目录及版权页复印件)、经济效益财务证明等重要材料。同时报各种获奖证书原件的扫描电子版,凡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
联系人:李卓 佟宏彦
电 话:3126097
地 址:凌河区解放路四段5号319室(市科协学会部)
邮 编:121000
信 箱:jzxhb@163.com
附 件:第五届锦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申报表
(此页无正文)
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锦州市科技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锦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一八年三月九日
附件 编号:
第五届锦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申报表
人选姓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学科类别
锦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印制
填表说明
1. 本表须用A4纸打印完成。
2. 编号:由锦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机构填写。
3. 推荐单位:由市级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县(市)区科协、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填写。
4. 学科类别:按照GB/13745《学科分类与代码》中的一级代码项填写。代码项如下:
110数学 340军事医学与特种医学 540纺织科学技术
120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 350药学 550食品科学技术
130力学 360中医学与中药学 560土木建筑工程
140物理学 410工程与技术科学基础学科 570水利工程
150化学 420测绘科学技术 580交通运输工程
160天文学 430材料科学 590航空、航天科学技术
170地球科学 440矿山工程技术 610环境科学技术
180生物学 450冶金工程技术 620安全科学技术
210农学 460机械工程 630管理学
220林学 470动力与电气工程 790经济学
230畜牧、兽医科学 480能源科学技术 87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
240水产学 490核科学技术 890体育科学
310基础医学 510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 910统计学
320临床医学 520计算机科学技术
330预防医学与卫生学 530化学工程
5. 社会职务:指担任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以上职务。
6. 发表论文和专著情况:综述发表论文的总数、被收录引用情况及个别重要论文的名称、本人排名、发表刊物、学术价值、被收录引用情况等;专著要有书名、本人排名、出版社名称、出版日期、学术价值、被引用情况等。
7. 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意见:此栏需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
8. 综合推荐理由:按照文件中的评选条件,从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成就等方面综合阐述被推荐人的表现。
9. 本表格复制有效。
A. 基本情况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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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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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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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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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照片(1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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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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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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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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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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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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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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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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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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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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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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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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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学术
组织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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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简历(从高校填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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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年月在何单位任何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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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所获科技奖励和荣誉称号情况
奖励或荣誉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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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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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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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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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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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和出版专著情况
D. 参与重大科研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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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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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本人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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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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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科技成果转化、科普和科技管理情况
F. 综合推荐理由(不超过1000字)
G. 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意 见
(指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县(市)区科协、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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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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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意 见
(指法人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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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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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评审意见(以下由市评审机构盖章)
评审委员会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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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公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 章: 公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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