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工业大学经济学院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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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研究生初试成绩,辽宁工业大学经济学院接收相关专业生源调剂,欢迎考生调剂报考。
一、接收调剂专业
1、企业管理专业(学术型硕士)
2、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运输经济方向)(专业学位硕士)
二、复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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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
调剂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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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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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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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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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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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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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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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
贾俊平主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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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管理 2.组织行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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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管理》
赵德武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组织行为学》
张德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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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工程(运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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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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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
贾俊平主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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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管理 2.组织行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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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管理》
赵德武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组织行为学》
张德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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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惠政策
调剂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奖励人数根据辽宁省下达指标确定。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
“211、985工程”高校毕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5000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含破格录取考生和“211、985工程”高校毕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3000元;其他调剂录取考生,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2000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将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情况、科技创新能力和竞赛等因素设立。一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金额7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20%,金额5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30%,金额3000元。
(3)“万得”奖学金
为鼓励我校硕士研究生继续深造,辽宁万得集团在我校设立研究生“万得”奖学金,奖励每年考取“211工程”及以上重点院校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奖金2万元或等值奖品。
(二)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用于补助所有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除外。资助标准为每生6000元/学年。
2、研究生学校助学金
用于补助所有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以及破格录取研究生除外,资助标准为每生6000元。
四、调剂要求
1、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拟调剂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我校不接受跨学科门类调剂。
2、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国家2017年复试分数线A类地区要求。
3、原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在符合调剂要求的情况下可调剂到相邻或者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原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只能申请调剂到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不可申请调剂到学术型专业。
4、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5、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我校调剂政策将根据教育部调剂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联系人
史老师
联系电话:办公室:0416-4199533
手 机:13941628953
邮箱:sxianru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