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启动2019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额度
辽宁省2019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分重点攻关项目、服务地方项目、基础研究项目和青年科技人才“育苗”项目(项目具体要求参考附件1)。资助额度如下:
重点攻关项目: 5万元/项,总数不超过5项;
服务地方项目:1.5万元/项(文科类),3.0万元/项(理工类),总数不超过6项(扶贫人员主持的项目优先考虑);
基础研究项目: 1.5万元/项(文科类),3万元/项(理工类),总数不超过20项;
青年科技人才“育苗”项目: 3万元/项(文科类),5万元/项(理工类),总数不超过10项。
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2.青年“育苗”项目负责人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其他项目负责人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计算至2019年1月1日)。
3.项目组成员年龄、职称、知识结构合理。除重点项目外,项目成员在9人之内,一般应有3名以上本科生或研究生。项目成员合计不得超过3个在研教育厅科研项目。
4. 研究内容及相近内容已获得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在研的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各类结题不合格、撤项或中止未满三年的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以上各类项目;在研的市厅级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基础研究项目。
5. 本年度省科技厅、教育厅科研项目不能兼得。
6.项目结题须保证达到相应类别项目的基本结题标准(见附件2)。
7.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附件1)
三、项目评审
由各学院组织初审,择优向学校推荐,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拟定的资助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备案立项。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1.报送材料
辽宁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类)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或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人文社会类)立项申请书(附件4)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份;辽宁工业大学2019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简介(附件5)一份和电子版一份;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汇总表(附件6)一份和电子版一份。要求《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合订一册,双面打印,佐证材料电子版按装订顺序制成PDF格式文件。申请书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均以申请人的名字命名。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科技处223室,电子版发送到科技处杨帅OA。联系电话:4198687
2.截止日期:2019年6月20日
科技处
2019年6月7日
附件:
1.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 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结题标准
3. 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自然科学类)立项申请书
4. 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人文社会类)立项申请书
5. 辽宁工业大学2019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简介
6. 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