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圆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现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为6月7日~6月10日,各学院要根据学生答辩人数合理安排答辩时间,务必于6月11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录入工作。
2.指导教师要仔细检查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认真审阅毕业设计(论文),论文重复率<30%(致谢、英文文献及译文除外)。按附件1《辽宁工业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地给出恰当的评语和成绩,专业答辩委员会负责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按《辽宁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执行。
4.各学院要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和辽宁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查重检测报告纸质版随同毕业设计(论文)等过程材料存档,电子版由学院统一存档。
5.各学院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及教学过程记录册、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教师工作记录、学生工作记录、答辩意见表、查重检测报告等过程管理文档(纸版和电子版)的存档工作。其中除了需要存档未匿名的毕业设计(论文)纸版和电子版外,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发布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及论文原文上报要求(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要求,还需要存档匿名的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版。具体匿名处理要求详见附件2。同时按照上述上报要求文件中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一般组成部分的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模板中增加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部分,该部分位于中文摘要前,内封页之后。
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1.各学院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人数为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总数的3%。
2.各学院于6月15日前将参加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申报表、推荐汇总表(纸版和电子版)、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材料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缩写论文(4页以内,格式在教务在线下载中心)的电子文档OA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三、毕业设计(论文)总结
1.各学院于6月15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情况表、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报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书面文档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将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的电子文档OA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总结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选题、完成情况、学生成绩分析等)、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把相关材料整理并存档。
附件1:《辽宁工业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附件2:毕业设计(论文)匿名处理要求
附件3:独创性声明和论文使用授权说明
教务处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