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和研究生参加工程实践环节的通知

2018年06月06日  点击:[]

关于2017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和研究生参加工程实践环节的通知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培养工作有关规定,2017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校外导师聘任工作应于本学期启动。校外导师具体聘任办法见《辽宁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管理办法》(附件1),校外导师经所在学院审批上报(附件2、附件3和附件4),由研究生学院审核后统一颁发聘书;各学院已聘任过且聘期满的校外导师由各培养单位重新审定是否续聘,对续聘者不再发放聘书。原则上一名校外导师指导同级研究生数不超过2人。(建议各有关学院优先从2017年签署的研究生联合培养或者实践基地所在单位聘任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同时安排研究生到基地进行校外实践)

根据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7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第二学年应到企业进行至少连续半年时间的实践环节训练。校外实践地点原则上应为实践基地或导师指定,各单位应上报《2017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情况汇总表》(附件7),供研究生学院备查。

各相关单位到万得集团进行联合培养研究生名额分配表见附件8,纳入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的课题情况应与企业实践内容相关,要求相关学院、研究生校内导师务必于聘任校外导师前与实践单位单位、校外人员就实践课题等进行充分协调和沟通,以便后续联合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校聘任的万得集团部分校外导师信息(附件9)供各相关单位参考,各相关单位也可从万得集团联系和确定校外导师人选(但前提务必与校外人员沟通好)。与锦州航星集团、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分别由电气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牵头实施;到万得集团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实践日程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安排,具体实施工作由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负责,预计2018年9月统一进驻实践基地。(注:联合培养的研究生主要面向专业学位研究生,也可为相近学科专业的学术型研究生。)

研究生实习、实践前应认真阅读《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外出安全条例》,并填写《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外出科研(专硕实践)活动申请表》(附件5);实践完成后,应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实践总结报告,并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学习考核表》(附件6),由所在学院统一进行实践考核(考核组成员至少5人),并给出成绩,该结果同时作为研究生培养计划中“工程实践”或“专业实践”的成绩。

校外导师聘任相关材料(附件2、附件3的纸质版(各1份)和附件4的电子版)5月21日前由培养单位统一报送研究生学院,纸质版同时所在学院留一份存档。

校外实践活动申请相关材料(附件5的纸质版1份与附件7的电子版)7月10日前由培养单位统一报送研究生学院,纸质版同时所在学院留一份存档。(注:报送的所有材料应按照研究生专业领域和学号排序)

附件:

附件1:辽宁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管理办法

附件2:辽宁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审批表

附件3:辽宁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简况表

附件4:2017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信息汇总表

附件5: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外出科研(专硕实践)活动申请表(2015版)(双面打印)

附件6:辽宁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学习考核表(双面打印)(2017级研究生)

附件7:2017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情况汇总表

附件8:“辽宁工业大学-万得集团”2018年联合培养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9:万得集团部分校外导师信息表(机械、车辆、材料、控制领域)

 

注:以上部分附件材料(各种汇总表、实践学习考核表)已经改版,勿用往年材料。

 

 

 

 

 

                                                      研究生学院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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