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主要量化指标
一、评定指标
1、学习成绩
2、科研情况
3、科技创新能力竞赛
二、评分标准
1、学习成绩评分
学习成绩得分=学位课平均分
注:学位课平均分=∑(学位课成绩×学分)/ ∑学分
2、科研情况评分
科研得分=各项累计分
(1)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是指内容与研究生本人学位论文直接相关、有导师署名且在专业期刊、各类学报及会议上发表的论文。
①导师为第1作者研究生为第2作者的论文分数减半且不超过2篇。被SCI、SSCI、A&HCI收录每篇20分,被EI、CSSCI收录每篇15分,核心期刊每篇5分;会议论文被EI、ISTP收录每篇2分(最多计2篇)。
②研究生为第1作者发表在其他刊物的见刊论文每篇2分(最多计3篇)。
注:研一期间只计研究生为第1作者的学术论文。
(2)授权专利
授权专利是指研究生本人学位论文成果且有导师署名所获授权专利。
发明专利每项15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2分(专业学位研究生最多计2项,学术学位研究生最多计1项)。
导师为第1发明人研究生为第2发明人分数减半。经、管、文、法、数学专业不计专利得分。
注:研一期间发表的专利不计得分。
3、科技创新能力竞赛评分
科技创新能力竞赛得分=各项获奖累计分
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国家级科技创新能力竞赛,获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优秀奖3分;省级科技创新能力竞赛,获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
研究生科技竞赛获奖只取前3位作者加分,总数不超过3项。如竞赛由2位作者共同完成,按排名先后以6:4的比例加分;如竞赛由3位作者共同完成,按排名先后以5:3:2的比例加分。
同一项目,各级获奖取最高分计算。
4、总分计算
总分=学习成绩得分×0.4+科研得分×0.5+科技创新能力竞赛得分×0.1